呼和浩特市辦理《僑務身份證》須知
一,、僑務身份證的發(fā)放對象
在呼和浩特市居住的歸僑,、僑眷及海外華僑,、華人的眷屬可以辦理《僑務身份證》,。
(一) 歸僑是指回國定居的華僑。華僑是指定居在國外的中國公民,。
(二)僑眷是指華僑,、歸僑在國內(nèi)的眷屬。包括華僑,、歸僑的配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以及同華僑、歸僑有長期撫養(yǎng)關系的其他親屬,。
(三)外籍華人眷屬是指外籍華人在中國境內(nèi)的具有中國國籍的眷屬(視為僑眷),。
二、歸僑辦理《僑務身份證》所需材料
申請人應提供下列相關材料:
(一)本人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二)本人所持的中國護照,,國外合法居留資格或國外長期(永久)居留權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三)公安機關出具的出入境記錄查詢原件(連續(xù)5年以上出入境記錄),;
(四)我國駐外使領館出具的申請人取得住在國合法居留資格或長期(永久)居留權的公證認證的證明原件,;
(五)本人如出生在國外、提供本人出生證及父母一方為華僑身份的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六)僑務部門認為確有必要出具的其它有效證明,。
另:華僑放棄原住在國長期和永久合法居留權并依法已辦理回國落戶手續(xù),需提供華僑回國落戶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三、僑眷辦理《僑務身份證》所需材料
申請人應提供下列相關材料:
(一)本人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二)本人相關親屬為歸僑,、華僑或外籍華人的身份證明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三)本人所在單位,、街道辦事處或鄉(xiāng)鎮(zhèn),、蘇木人民政府、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與華僑,、歸僑系親屬關系的有效證明材料原件,;
(四)僑務部門認為確有必要出具的其它有效證明。
(五)與華僑,、歸僑有長期撫養(yǎng)關系的其他親屬僑眷身份的確認,,需提供本人戶籍所在地旗縣級以上民政部門出具的相關有效證明材料。
四,、外籍華人在我市居住的具有中國國籍的眷屬辦理《僑務身份證》時,,參照僑眷認定。
五,、辦證程序
(一)由本人到呼和浩特市僑務辦公室(以下簡稱呼市僑辦)填寫《內(nèi)蒙古自治區(qū)歸僑登記表》或《內(nèi)蒙古自治區(qū)僑眷登記表》,,一式兩份并附上述有關材料;
(二)由呼市僑辦審核后,,出具打印,、蓋章的正式請示,、證明及呼市僑辦初審意見表,申請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張與有關材料一并報送自治區(qū)僑辦,;
(三)申請材料須交驗證本核對,,如系外文的,還需提供由市級及以上具有資質(zhì)的翻譯機構出具的中文翻譯件原件,;
(四)申請人提交材料弄虛作假的,,僑辦將不予辦理;
(五)呼市僑辦按規(guī)定程序在7個工作日內(nèi)對申報材料受理完畢,,并將申請人僑務身份基本信息和認定結果通過內(nèi)網(wǎng)或傳真報自治區(qū)僑辦備案后,,由呼市僑辦通知本人來領取。